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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上班发朋友圈被问责,这样惩罚究竟利大弊大?

时间:2020-07-07    点击: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凤舞华夏 - 小 + 大

    法讯网特约撰稿人    凤舞华夏

    6月29日下午2点,马边县人大教工委主任吉寿坚桑在个人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了一条与工作无关的动态。朋友圈发布后的3小时40分钟内,先后有包括马边县民建镇人大副主席田某等7名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对该条动态进行点赞或评论。马边县纪委发布通报:包括发布者吉寿坚桑在内的8名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了工作纪律,责成8人所在的县人大机关党组、民建镇党委、下溪镇党委、县税务局党委和县文旅局党组向马边县委作出书面检查。7名回复者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被批评教育,7名回复者所在单位的纪检负责人被批评教育。对朋友圈发布者吉寿坚桑书面诫勉,7名回复朋友圈的官员进行谈话诫勉。(人民日报)

    此通报一出,引发网友热议。那么,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到底能不能发朋友圈?此次事件中的几名当事人及其单位领导因此被问责到底利大还是弊大?

    所谓“无规矩无以成方圆”,公职人员代表着国家的形象,行使着国家的权利,更应该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机器尚且不能连轴转,学生亦有课间休息的时候,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发朋友圈该不该被问责,还需视情况分析而定,如果因玩手机而耽误了工作,降低了工作效率或者造成了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那么被问责无可厚非。但如果并非十分忙碌的场景,工作人员利用空闲时间发个朋友圈,发表一下评论、点个赞,并没有耽误正常工作,就被扣上“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遵规守纪意识淡薄”、“不坚守岗位、不履职尽责”的帽子,未免有点过于上纲上线,给本就任务繁重的基层干部增添更重的心理负担。

    更为关键的是,仅仅因为发个朋友圈,就处以诫勉的惩罚而被记入个人档案,成为任职生涯中抹不掉的一个黑点,或许会对这些公职人员的一生产生不好的影响,因此打击到这些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对工作的热情,同时也不免让其他公职人员心生恐惧,上班时间精神过于紧绷,生怕一不留心就被问责,结果反而影响了工作,恐弊大于利。

    现如今的基层工作,任务重且繁杂,工作压力大,“5+2”、“白+黑”的工作强度似成家常便饭,对基层干部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或许更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执纪监督必须严格,不能姑息违纪违规行为,但也不可“一刀切”,采取过度惩罚,而是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如此案例中可对上班时间发朋友圈和进行评论、点赞的几名公职人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要求他们整改,而非动辄即终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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