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制资讯 > 检察风云 > 文章 当前位置: 检察风云 > 文章

安徽泗县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获改判

时间:2020-09-08    点击: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何楠楠 - 小 + 大

    法讯网讯(通讯员 何楠楠)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近日,安徽泗县检察院建议再审的一件民事案件,法院作出了改判。 

    2016年,刘某某起诉至泗县人民法院,称其替陈某某代为偿还了泗县某某支行的贷款,要求陈某某向其承担还款责任。泗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刘某某的诉讼请求。陈某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银行与刘某某之间的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陈某某不发生效力,遂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了该院的建议,并于2020年7月29日再审改判。

 此案是泗县检察院运用再审检察建议进行同级监督的又一成功案例,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80""

上一篇:贵州兴义检察院首次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下一篇:河北迁西县老干部举报县领导被逮捕,最高检回应

合作网站 | 联系《环球法治网》 | 关于《环球法治网》
弘扬法治文明、法治精神;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维权意识,打造中国最及时、最权威、最有影响力的网络法治新闻服务平台
联系邮箱:773977605@qq.com  |   QQ:7773977605  |  地址:中国.香港.九龙.黄大仙区  |电话: 773977605  |  网址:WWW.HQFZ.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