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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丈夫车祸成植物人 照顾三年后妻子起诉离婚

时间:2021-07-1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案件的审理耗时间、费心力,既要以理服人、注意审判技巧,也要以诚换心、尽力为当事人化解心结。

  为积极助推家事纠纷的多元有效化解,2017年,杭州中院与杭州市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鼓励各基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大胆尝试、积极落实,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融情于法,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家事纠纷调解,促进家事矛盾的有效化解。

  适用离婚冷静期3个月

  践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拱墅法院作为杭州地区基层法院中首家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从2017年起,就积极探寻有效的家事纠纷化解路径。

  去年7月,拱墅法院曾受理了一起离婚案。离婚是妻子提出的,两人一前一后进了法院,显然是在赌气,互相都不说话。

  法官见状,分别安排两人到不同的调解室里了解情况。在谈话中,法官发现,其实这对小夫妻之间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矛盾,两人之所以闹到离婚的地步,是因为男方住在女方家里,和女方的父母有些摩擦,妻子夹在当中也受够了气,忍无可忍才提出了离婚。

  对于离婚,男子的态度也很“随意”:“离也行,不离也行,她说要离就离咯。”

  “你们都是成年人了,婚姻不是儿戏,是要负责任的,更何况你们还有孩子。”按照一般的诉讼程序,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同意,法院是可以判决结束婚姻关系的,但法官沟通后认为,这个家庭还是有挽救的可能的。

  为了帮助双方修复关系,法官给了夫妻俩3个月的冷静期。

  这3个月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和夫妻俩进行沟通,并邀请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一起,为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双方的关系明显有了缓和,法官趁热打铁,鼓励他们一起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

  到了冷静期的第二个月,女方主动来法院撤回了起诉,她告诉法官,自己已经和丈夫、孩子单独找了住所,目前两人关系融洽,争吵也少了很多。

  “很多当事人来的时候情绪激动,可能会有冲动的想法,冷静期是为了让双方有一个理性思考的机会。”法官说,“冷静期”并不意味着一定和好,也有夫妻经过3个月的冷静,更加明确了矛盾所在,果断选择离婚的。

  另外,拱墅法院还不断践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杭州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拱墅法院发出的。

  对于已发出的裁定,法官还会不定期进行诉后回访,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状态和态度,做好跟踪、反馈工作。

  讲法也讲情

  善用多方力量化解矛盾

  2014年,32岁的张某到上城法院,提起和徐某的离婚诉讼。

  张某和徐某自由恋爱相识,2010年登记结婚,没想到,结婚不过一年,徐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此后一直住院昏迷,成了“植物人”。

  这3年里,张某不离不弃,一直对他悉心照顾。但因为两人没有孩子,家人一直劝她离婚再嫁。

  迫于亲朋好友的压力,张某提起离婚。不过,这个想法遭到了徐某父母的强烈反对。

  一边是张某的婚姻自主权,一边关系徐某之后的治疗与生存,为了帮助双方解决问题,法官没有径行判决,而是联合上城区妇联,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在调解中,法官了解到,张某起诉离婚的原因并不是真的要弃徐某于不顾,而是抵不过家庭的压力。对于徐某父母的担忧,她承诺,即便离婚后也会一直照顾徐某,直至徐某去世。

  随后,法官和调解员又转而做起徐某父母的工作,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经过劝解,二老的态度也渐渐缓和下来。

  在最后一次调解时,张某拿出了厚厚一沓明细账目和医疗票据,同时转交了徐某所有的财产。徐某的父母也被打动了,最终同意了双方离婚。

  调解结案后,法官仍然不定期和张某及徐某家人保持着联系,而张某确实也信守承诺,一直照顾徐某到其去世。

  “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除了讲法,还需要情怀和温度。”与处理其他案件相比,家事审判除各方诉争焦点之外,大多亦夹杂人伦事理与案外情感纠葛,更加注重法律框架之下自由裁量尺度的灵活机动,最终的目的是案结、事了、人和。

  2018年6月29日,下城法院受理了杭州首起申请人为民政局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女婴是其母亲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生下的,王某作为母亲,在孩子出生后,将其独自留在医院长达数月,医院联系不到女婴家人,最后只能将孩子送往福利院。

  如今,王某因贩卖毒品正在监狱服刑,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女婴身患多种疾病,急需治疗。为保护女婴的人身权利,下城法院于2018年7月18日判决撤销王某的监护资格,指定杭州市下城区民政局为女婴的监护人,并由下城区政法委牵头,联系相关部门成立“护苗小组”,专题解决后续相关问题。

  针对家事纠纷的复杂性和社会性,下城法院还建立了与家事审判工作相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家事纠纷化解。在立案登记阶段,将适宜调解的家事案件转入调解程序,由法院调解或者委托第三方调解。

  “刚柔并济”解纠纷

  临安有个山花家事帮帮团

  “谢谢你们,孩子也终于愿意和我沟通了,如果不是你们,都不知道我们家会变成什么样……”去年7月,李女士一家特地赶到临安法院道谢。

  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

  2017年,李女士因为与丈夫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意见分歧很大,无法沟通,到法院起诉离婚。

  当时,受理案件的陶法官把案情发布在“山花帮帮团”的微信群里,帮帮团成员安康医院的院长方亚红、医生水柏琴都表示愿意参与调解。

  据李某说,儿子小王正面临高考,但他在学校里不断惹事,学校只好让家长带回家管教。接回家后,夫妻每天在教育问题上争吵,儿子则整天玩游戏,不与人交流。后来,李某干脆搬到外面租房住了。

  “作为一个母亲,儿子教育不好,怎么可以赌气逃避呢?”帮帮团成员进一步了解发现,李某父母早亡,是由姐姐拉扯长大的,所以她几乎没有“母亲”的概念,也不懂得如何扮演好母亲的角色。

  而李某丈夫其实心里也心疼妻子,只是性格刚烈,每次发生争吵,都不知道怎么控制自己。

  最让夫妻俩头疼的是,小王平时比较自卑,好几次企图自杀,“我们都知道问题的严重性,打也打过,劝也劝过,但就是无法解决这样的困境。” 

  凭着职业敏感,两位帮帮团成员意识到,小王的心理可能存在很大的问题,如果能解开这个结,夫妻俩的关系或许能缓和。她们建议李某把离婚的事放一放,先解决孩子的心理问题。否则,贸然离婚只会对孩子打击更大。

  经过帮帮团的劝说和疏导,李某撤诉了。当天下午,夫妻二人就带着儿子去了安康医院治疗。

  治疗持续了大半年,可喜的是,小王的状态渐渐好转,脾气变得温顺,对父母也不再像之前那么冷漠了。而李某夫妻俩因为孩子状况的改善,争吵也少了很多,夫妻关系也得到了缓和。

  去年6月,原本辍学在家的小王,经过心理疏导与治疗,顺利参加了高考,还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李某一家的生活也重新归于平静。

  在临安,家里有矛盾闹上法院了,先不急着找法官,找“山花帮帮团”成员聊一聊,或许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法官的职业思维偏于刚性,帮帮团的成员在家事处理上更显柔性,更能够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从自身的经验出发进行劝导,这样刚柔并济,解纷效果更好。”

  “山花帮帮团”成立于2017年3月,团队成员基本都是女性,有医生、老师、妇女工作者,还有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等。而且,大部分成员具有心理咨询师和婚姻家庭咨询师资质,阅历丰富,在情感疏导和沟通方面,都有自己的“技巧”。

  临安区中医院的医生张丽华是最早加入帮帮团的成员之一。她在医院工作20余年,从事心理门诊10年,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在工作中,张丽华逐渐意识到,很多孩子身上的问题,最终都源于家庭的问题,为了帮助更多的孩子和家庭,她主动申请加入“山花帮帮团”。

  如今,“山花帮帮团”队伍不断壮大,已经从最早的14人增加到了44人,并成立了“山花工作坊”微信联络站。遇到难断的家务事,群里一呼,大家只要有空,都会积极响应。

  作为志愿者公益团队,“山花帮帮团”所有的工作都是无偿的,自2017年至今,团队成员共参与123件家事纠纷调解,调解成功率达到75%以上。同时,经过帮帮团成员的心理疏导,当事人对裁判的认同度也大大提高,有效减少了二次诉讼。

  据悉,杭州地区其他法院因地制宜,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方面亦进行了有益践行。

  如萧山法院将离婚、分家析产、继承案件涉及相同当事人的案件交由一名法官负责审理,统一裁判尺度。

  滨江法院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设置简案组,通过调解快速解决纠纷,定纷止诉。

  民生无小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睦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安宁。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推进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系统性工程,杭州两级法院将联合妇联、司法局、公安等社会各界力量,不断更新思路和做法,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更多的司法便利与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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